大厂县“孔雀城·湖韵澜湾”小区虚假宣传 墓地相伴说成休闲区
12月13日,河北廊坊市大厂县“孔雀城·湖韵澜湾”小区业主夏志勇向媒体反映,他以44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套74.77平方米的房子,即将收房时,却发现小区西侧百米远是一大片墓地,这与前期开发商宣称该处规划建设为休闲区的说法不符。提供的该项目2015年的宣传资料显示,小区西侧26、27、28号楼正对小区2号区域将建为4大球场,3号区域为儿童乐园,4号区域为林荫广场。另一段宣传视频中,出现小区西侧建设篮球场、网球场、林荫广场等设施的动画效果图。业主们估测,墓地达数百平方米。一边是业主认为前期宣传明确有提及,一边是开发商认为补充协议事先有注明,双方围绕小区西侧地块该不该建为休闲区域存在争议。墓地的出现,更是使得未看到休闲区建成的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间隙愈加扩大。
业主向住建、信访等部门反映问题,要求开发商按照销售沙盘展示内容,将项目西侧区域平整坟地、建设休闲设施。
开发商却不承认了,狡辩说:合同附件《周边环境因素告知函》中总平图附图已明确显示该小区内设施及用地红线,且明确载明小区西侧为待平整土地,客户要求建设区域为项目红线外地块。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分析,项目红线外的不利因素是指楼盘之外的建筑或者设施带来的影响,包括产生噪音、污染等不利因素以及精神风俗禁忌类不利因素。本案属于典型的禁忌类不利因素,对购房业主选择购房时作出决定构成重大影响,开发商在宣传过程中,将该墓地宣传为休闲区域,未对该项目外不利因素进行告知构成虚假宣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该小区业主能证明涉案开发商的前期宣传广告内容,则该小区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依照相应广告宣传内容交付房屋或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评论列表(14条)
无良开发商
开发商大骗子
大骗子华夏开发商,把坟墓说成广场
开发商不顾老百姓死活
情况属实,不光西侧墓地成片,其他配套也出现缩水或未建的情况。更严重的是该小区当初还未挖坑开工就已出售,业主就已开始了还贷,这种违规销售当地政府和开发商都是主责方!老姓可怜啊!
开发商真不像样了
无良开发商,欺诈消费者,应该重罚!老百姓集2代人的心血,买个房,容易吗?
华夏大开发商,不差这点事吧
实事求是,孔雀城大品牌,是看着信誉去的,没想到是无良商家,欺骗消费者,无耻
虚假宣传,太不人道,住房为赶工期成豆腐渣工程,应该严查谁给华夏这么大胆子
是啊,开发商竟顾着自己赚钱了!钱到手就不按开始说的办了。
骗子开发商
宣传展板和沙盘的休闲广场交房时变墓地,华夏幸福这样的大开发商也变成无良商家了!支持诉讼!顶,给社会一个和谐!
老百姓是弱势群体!哎